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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财产分割

2025-11-16 05:05 来源:网络 点击:

家暴离婚财产分割

一、家暴离婚财产分割

1、在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情况下,财产分割的问题通常比较复杂,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将会按照夫妻协议进行处理。如果协议不成功,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家暴离婚财产分割

2、对于家暴的一方,由于其属于过错方,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同时,对于家暴的证据,受害者应该及时收集并保留,以便在法律程序中提供证据。

3、另外,如果涉及到股票和债券等投资收益,一般来说除双方协议外,股票一般各半分割为宜,各类债券要考虑它的收益状况,公平合理予以分割。而对于生产资料,如果一方的经营、承包条件和能力比较强,一般应分给有经营、承包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对另一方应得的份额可作价给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主要根据《民法典》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分。

3、特殊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等,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房屋分割: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5、损害赔偿: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6、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后发现一方的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可以起诉请求重新分割。

7、补偿请求权: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股票分割: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没领证离婚财产怎么分

以下是没领证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

同居关系: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双方通常被视为同居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

协商分割: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按照双方的协议进行处理。

法院判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共同生活的时长、各自的贡献以及双方的过错等因素。

共同财产: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和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

照顾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会照顾无过错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的利益不受损害。

财产性质:如果财产不适合分割,例如房屋或车辆,法院可能会判定归一方所有,并对另一方进行适当补偿。

债权债务:同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按照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