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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湖南瓜农摆摊被没收三轮,与城管发生冲突后,被4人活活打死

2025-12-14 20:49 来源:网络 点击:

回顾湖南瓜农摆摊被没收三轮,与城管发生冲突后,被4人活活打死

本文源自真实案件,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管执法冲突事件人民网《瓜农死亡案终审》俗话说:“法理不外乎人情”,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即是人情;虽然法律有着冰凉的的条条框框,但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还需有“温

俗话说:“法理不外乎人情”,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即是人情;虽然法律有着冰凉的的条条框框,但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还需有“温度”;最贴近民生的城管,却在执法过程中掀了一阵又一阵风雨。

2013年,湖南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案件,4名城管在执法过程中竟然将种植劳模活活打死,然而行凶者最高才判了11年,这期间又发生了什么呢?

邓祯佳,1957年出生于湖南一个普通的农村,从小到大跟父母在田里务农,长得也是人高马大,当地人干脆就叫他“高子”,邓祯佳看起来三大五粗,却是一个非常细心,性格温和的人,在农村生活了大半辈子,从未跟人起过争执。

邓祯佳跟妻子生育一子两女,三个孩子出生后,经济支出自然多了一些,他也感觉到压力;为了改善一家人的经济状况,他也打算做些什么。

上世纪90年起,农村里面的青壮年都外出打工,土地也都荒废了,邓祯佳主动承包起了这些荒地,种植农产品,每年秋收,邓祯佳都会将一部分的收成送给村民,当做租金,村民也都非常乐意让他承包。

邓祯佳一共承包了五六十亩土地,光是种脐橙一年就有五六万元的收入,随着产业的扩大,他也成了当地的自产自销的“红人”,当地农业局还评他为“种植劳模”。

2013年7月13日,田地里面的西瓜渐渐成熟,邓祯佳跟妻子拉着一辆三轮车上街摆摊,邓祯佳找到了一个人流量较好的地段,大声吆喝着:卖瓜咯,又甜水分又多的西瓜,刚从地里面新摘的西瓜……

随着一声一声吆喝声,围观买瓜的人越来越多,然而就在这时,十余个城管突然出现,将三轮车团团围住,说:你们没有营业执照吗?你们这是无证经营啊。

邓祯佳和妻子只是普通的瓜农,自产自销,哪里懂得什么叫“营业执照”,难道上街贩瓜还需要证件?正当邓祯佳疑惑时,十余名城管从摊位上搬走了一些西瓜,邓祯佳一看当即拦了他们面前说:我们这也是小本经营,这些都搬走了,我们这一天就白忙活了。

邓祯佳拦在几个人面前,妻子立刻将西瓜装车,在缴纳100元罚款后,两人拉着车迅速离开的现场;看着只剩半车的西瓜,邓祯佳连连叹气,就算把剩下的瓜全部卖掉,也赚不到多少钱。

妻子安慰了他一句,让他不要多想,只是损失了一点瓜而已,钱还能赚回来。

两人拉着三轮车来到了检察院附近,邓祯佳四处观望了一番,并没有看到城管,他松了一口气,准备卸瓜摆摊,他卸下了第一个西瓜,他捧上第二个西瓜时,回头一看,十余名城管再次出现,猛地冲了过来。

十余人将邓祯佳夫妻两个人围住,接下来的一句话,让两人当场愣住。

城管一把抢过秤砣,说:你们这是无证经营,三轮车、西瓜得全部扣押!

邓祯佳夫妇一听,也有些生气,城管刚扣了他们一半西瓜,两人这才刚停下,还没开始摆摊,城管又追了过来,这不是故意在刁难他们吗,就这几个西瓜,他们去哪里办营业执照?

两人想要拿回秤砣,说:西瓜你们拿走吧,秤和三轮车能不能留给我们。

邓祯佳夫妇苦苦哀求,但没有达成一致,双方也发生了争执,从口角争执很快就上升到了肢体冲突,几名城管围着两人动了拳脚,手拿秤砣的城管更是挥出了秤砣,随着“嘭”的一声响起,邓祯佳突然倒地,生死不明。

几名城管一看,面面相觑,邓祯佳的妻子看到丈夫额头上有两道血痕,怀疑被秤砣打中了头部,她哀求着城管打电话叫救护车,但城管并没有理会,迅速“逃离”了现场。等救护车赶到现场时,邓祯佳已经死亡。

此案发生后,引起了巨大的舆论,根据目击者所说,其中一名城管用秤砣殴打了邓祯佳头部;还听到有人说“要打就打死”一句话,如果邓祯佳被殴打致死,案情就会发生巨大的变化。

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在得到家属同意后并在两名家属(一名学医,一名县检察院工作)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了尸检,经初步判断,邓祯佳确实存在颅内损伤,他的头部显然遭到了外力打击。

经法医鉴定,最终认定为:邓祯佳系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更为细致的解释是,邓祯佳系在外力的作用下诱发小脑与脑干桥延沟交汇处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而死亡。

检察机关经核查认定涉案4名城管为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经法院审理认为,在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廖某昌、袁某其主要作用,系为主犯;骆某平、夏某玉起次要作用,系为从犯,在案发发,四个人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犯罪经过,认定为自首。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自首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判处廖某昌有期徒刑11年、袁某、骆某平、夏某玉三人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六个月。

一审判决后,四个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城管的义务是维护城市,改善民众生活质量,在执法过程中,还会需要“有温度”,这一场暴力事件,也毁掉了五个家庭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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