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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海(000613)股票索赔案的诉讼时效即将到期

2025-10-09 05:44 来源:网络 点击:

大东海(000613)股票索赔案的诉讼时效即将到期

关于大东海(000613)股票索赔案持续进行中,适格投资者可以积极索赔,需要注意的是,该案的诉讼时效即将到期,投资者需在2025年4月25日前进行索赔。

大东海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月18日被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处以罚款,并警告相关责任人。经查,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投资者索赔条件与时效紧迫性

1.索赔范围:

在2021年8月23日至2022年4月2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大东海(000613)股票,并于2022年4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大东海(000613)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2.诉讼时效:

截止日期:2025年4月25日(距今不足2个月)

二、案件进展:

1.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大东海赔偿投资者损失,赔付金额合计2778.57万元;二审判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明确公司赔付责任。

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此外,法胜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桂东电力(广西能源,600310)、梦洁股份(002397)、宏达新材(002211)、广州浪奇(000523)、人福医药(600079)、恒宝股份(002104)、东方海洋(002086)、保利联合(002037)、宁波东力(002164)、京蓝科技(000711)、海峡创新(300300)、恒宝股份(002104)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