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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2026-01-10 16:14 来源:网络 点击:

重磅 |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办学历史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41年的南京特别市立第一职业中学,1955年起更名为南京铁路运输学校,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学校成建制由铁道部划转江苏省管理。学校是长三角地区唯——所轨道交通高职院校,是江苏省教育厅、上海铁路局和浦口区政府三方共建的高职院校,也是轨道交通行业办学历史最长、影响力最大的高职院校之一。学校是首个国家重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暨国家轨道交通装备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常务理事单位、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中国职教学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全国铁道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铁道运输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也是欧亚交通高校国际联合会副主席单位、中国轨道交通应用技术人才培养联盟主席单位、欧亚交通高校高铁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建校83年来,学校始终坚持“走融合发展之路、与中国铁路同行”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服务行业、奉献社会的办学使命,培养了10万多名专门人才,为我国轨道交通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办学声誉

学校是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和国际影响力“双 50强”、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国职教学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全国铁道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铁道运输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欧亚交通高校国际联合会副主席单位、中俄交通大学校长联盟——中国轨道交通应用技术人才培养联盟主席单位、中国——东盟轨道交通教育培训联盟秘书处单位、欧亚交通高校高铁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单位、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苏省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先进学校、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

专业设置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坚持对接产业需求,坚持服务轨道交通行业与区域经济,构建以服务轨道交通产业链为主、面向区域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群体系。学校设有运输管理学院、通信信号学院、机车车辆学院、供电与工程学院、财经与物流管理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智能工程学院等七个二级学院,面向轨道交通产业和区域经济,开设了铁道运输类(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轨道交通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供用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铁路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跨境电子商务、财税大数据应用、市场营销、风景园林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应用开发、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40多个专业。其中国家级专业5个,省级专业12个,国家支柱产业专业20个,国家紧缺行业专业9个;专业群8个,其中《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国家级专业群1个,省级专业群3个;现有校内实训基地143个,其中省级以上实训基地9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8个,企业共建生产型基地7个;校外实训基地159个,实训项目529个。建有全国唯一、连接铁路正线、列车开进校园的高铁实训基地,集成高铁六大系统,全真高铁设备,技术与现场同步,实训条件全国一流,成为“江苏铁路人才培训基地”、中国铁路总公司定点培训单位。

校企合作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等铁路局企业开展“2+1”定向培养,铁路局于三年级初在学生中招录“2+1”定向培养生,录用比例占铁路局招聘总计划的20%以上,岗位覆盖我校所有轨道类专业和相近专业。定向培养学生在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后,由校企双方拟定教学计划共同开展安全、理论、实作培训和跟班实习。学校继续与南京地铁、无锡地铁等地铁企业合作开展校企订单式培养,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相关专业招生计划中安排了部分地铁公司订单计划。凡有意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作并被录取到上述专业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地铁公司面试选拔,符合地铁组班条件的考生编入地铁订单班,由校企双方共同培养。学校与上海市域铁路公司、上海宝武集团、上海梅山钢铁、徐州矿务集团、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华住集团、江苏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和利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业在人才培养、学生就业、产教融合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全国智能轨道交通自动化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成立大会

我校学生荣获“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金奖

地铁学院成立十周年庆典

学校成立八十周年庆典

2024届部分铁路局“2+1”定向培养情况

说明:铁路局按照岗位用人需求和招聘条件,于大二下学期或大三秋季学期在学生中招录“2+1”定向培养生,定向培养学生在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后,第三学年由校企双方按照《铁路特有工种技能培训规范》的要求拟定教学计划并共同开展安全、理论、实作培训和跟班实习,取得相应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毕业后入职即可上岗。

2024年部分地铁企业订单需求情况

学生就业

近年来,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年终就业落实率保持在96%以上,其中协议与合同就业率(含升学)保持在90%以上,毕业生就业适配性、就业稳定性等就业质量指标始终处于全省高职院校前列,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和半年后薪酬水平连续多年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

江苏省高校招就中心“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查”数据显示,我校71.88%的毕业生在交通运输等国有企业工作,88.89%的毕业生在长江经济带、85.50%的毕业生在长三角工作,毕业生对母校的满意度为97.83%。

学校曾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称号,并多次荣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优秀单位”,连续三年获评“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督导A等高校”。

2022-2024年城市轨道企业录用我校毕业生情况

2022-2024年各铁路局录用我校毕业生情况

学生升学

学生可以通过普通“专转本”,“专升本”和海外留学等途径实现升学意愿。

(1)专转本:通过江苏省统一组织的“专转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

(2)专升本:学校与南京财经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等本科院校合作开展自学考试助学项目。

(3)海外留学:学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亚历山大一世皇帝交通大学、韩国国立交通大学、马来西亚吉隆坡建设大学等国家院校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与韩国国立交通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亚历山大一世皇帝交通大学等境外知名高校建立学分互认项目。

学生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时如暂时无法缴纳学费,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认定后在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缓缴学费、勤工助学、专项和临时困难补助、爱心基金、校外竟赛奖励等方面予以相应的资助。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五年过渡期内)享受全额学费减免和最高标准的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覆盖率100%。

大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25-68204917

具体资助政策

高职与本科联合培养项目(4+0)

招生代码(1136)

项目介绍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与控制技术专业是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的“江苏省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牵头学校是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合作学校是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与控制技术专业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和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招生计划30人,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本科招生计划,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毕业后颁发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职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厚重的百年名校。是全国首家公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全国职业院校唯一的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全国首批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试点学校;全国首批职业教育“走出去”办学的试点院校。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长三角地区唯一所轨道交通高校,是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两校强强联手,充分发挥高职与职业本科教育各自的优势,以城市轨道交通设备操作和维护专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培养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需要的,具备坚实学科基础、较高技术技能的信息系统维护工程师、机电设备检修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

就业方向

城市轨道交通信息系统维护工程师、车站机电设备检修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

咨询方式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联系电话:4000801136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25-68204931

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

合作院校: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厚重的百年名校,拥有仙林、中山、天堂三个校区,2019年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是全国首家公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全国首批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试点学校,全国首批职业教育“走出去”办学的试点院校。

本科段专业名称:现代通信工程

专科段专业名称:现代通信技术

项目介绍

本项目主要面向轨道交通、通讯电子等行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宽口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能够胜任相关行业系统设计、项目研发、设备制造、售后维护等工作。

就业方向

主要面向轨道交通领域及电子信息领域。

本科段专业名称:新能源发电工程技术

专科段专业名称:铁道供电技术

项目介绍

本项目主要面向轨道交通、新能源、电力系统等行业领域,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掌握电气工程技术、新能源发电技术及轨道交通电气化技术等专业知识及技能,宽口径、高素质、复合型电气领域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方向

既能胜任铁路、地铁等轨道交通企业传统供配电工作,也能从事与新能源相关的生产运行、技术开发、运行管理、应用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关于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的说明:

学生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五年,其中前三年高职阶段教育考核合格者,后两年本科阶段教育继续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由分段培养本科院校与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实施教学,毕业后颁发分段培养院校本科文凭。

国际合作项目

项目特色

良好的办学声誉

学校大力推进国际交流合作,牵头发起成立欧亚交通高校国际联合会并担任副主席单位,是中俄交通大学校长联盟副主席单位、中国——东盟轨道交通教育培训联盟秘书处单位、中国轨道交通应用技术人才培养联盟主席单位,2023年加入首个国家重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国家轨道交通装备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成为常务理事单位、副秘书长单位及国际交流部牵头单位。学校多次成功举办国际会议:欧亚交通高校国际研讨会、中俄交通大学校长联盟——中国轨道交通应用技术人才培养联盟成立大会、“一带一路”轨道交通教育培训校企合作对话暨中国-东盟轨道交通教育培训联盟年会。学校获批省高校“十三五”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获批江苏省“十四五”第二批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品牌专业建设项目,获评江苏省高校对外合作与交流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A+”单位、省级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江苏省涉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涉外办学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首批“郑和学院”立项资助建设单位,顺利通过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生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认证”,获得为期6年的“教育服务认证证书”,国际化办学成果显著。

丰富的合作项目

学校大力实施开放办学战略,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亚历山大一世皇帝交通大学、马来西亚吉隆坡建设大学、哈萨克斯坦物流与交通大学等来自20多个国家的院校建立长期合作。至今已有442名学生赴境外高校交流学习,其中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51人。

学校自2013年起开展外国留学生教育,先后招收来自俄罗斯、印度尼西亚、泰国、老挝、埃及等国的留学生300余名。学校联合中航国际实施留学生现代学徒制培养,为埃及铁路项目订单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学校与马来西亚吉隆坡建设大学开展“1.5+1.5”联合办学,为马来西亚培养铁路专业国际化人才。

中俄合作办学项目: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学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亚历山大一世皇帝交通大学合作举办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

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亚历山大一世皇帝交通大学始建于1809年12月,是俄罗斯也是前苏联历史上第一所高等技术院校,如今该校仍是俄罗斯最优秀的铁道大学。经俄罗斯联邦教育部认可,圣彼得堡国立亚历山大一世皇帝交通大学已跻身俄罗斯工科院校十强之列。建校200多年来,学校培养了数万名工程师,是俄罗斯最主要的交通类大学和科学、文化研究中心。

中俄合作办学项目实行“3+0”培养方式,即3年在我院学习。学生修完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可分别获得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大专文凭和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亚历山大一世皇帝交通大学的学业证明。有深造意向的学生,可选择“2+2”项目申请进入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亚历山大一世皇帝交通大学继续攻读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目前已有30名项目内学生选择赴俄深造。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以及招生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06,学校在各招生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学校是省属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创建于1941年,1955年更名为南京铁路运输学校,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中俄合作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实行“3+0”培养方式,学生修完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可分别获得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和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亚历山大一世皇帝交通大学的学业证明。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是学校学生工作与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招生宣传工作组成员由学校在职教职工组成。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监督部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在省教育厅相关部门指导和统筹协调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

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一条 铁道运输类专业按大类招生,内含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等五个专业。一学年后,学校根据专业岗位需求、学生学业情况、学生个人意愿等因素确定学生在该大类专业范围内的具体专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考核,具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具体报考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

http://ntyzs.njrts.edu.cn/)。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学校按照普通类(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将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进档考生的基准分数按照“投档分数+同分排位”的规则进行排序,即投档分数同分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江苏考生按上述同分排位规则排序后仍有同序的则按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普通高考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学生学费按苏价费【2014】136号文相关规定收取(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19200元/学年;住宿费按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相关规定收取,四人间1500元/学年,六人间12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自强奖学金、企业奖助学金、校外竞赛(学科、文艺、体育类)奖励等奖助学金;每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6000元的助学贷款;学校自设学费减免、缓交学费、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专项困难补助(路费补助、伙食补助、御寒补助)、爱心互助基金等资助项目,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五年过渡期内)给予全额学费减免。

第二十五条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邮政编码:210031;

招生咨询电话:4001081155、025-68204931、025-68204996;

招生监督电话:025-68533155;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ntyzs.njrts.edu.cn/。

第六章 附章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与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填报轨道类专业志愿时的重要提醒

●报考我校铁道运输类专业(含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轨道交通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铁路物流管理等轨道交通类专业(包括中外合作、高职本科分段培养相关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根据企业用人要求和特有工种性质,所有轨道类专业适合男生填报,建议女生慎重填报轨道类专业,以免影响个人就业。

2024年江苏省招生计划(招生代码:1155)

2024年跨省计划表(3+3模式)

2024年跨省计划表(3+1+2模式)

2024年跨省计划表(非改革省份)

学院近三年各省录取分数线一览表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热线:4001081155、025-68204931、025-68204996

学校官网:http://www.njrts.edu.cn/

学校招生网:

http://ntyzs.njrt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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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学生工作与招生就业处

编辑 | 严雨晴

审核 | 蔡有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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