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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纪实:32岁女子哭诉遭18岁小伙侵犯,一晚上强迫我做了四次

2024-08-22 01:33 来源:网络 点击:

大案纪实:32岁女子哭诉遭18岁小伙侵犯,一晚上强迫我做了四次

现如今,婚姻与彩礼是一个难以调和的问题,前段时间就有一个男生、女生因为三万元彩礼的问题闹分手,之后男子拿着钱去旅游,此事在网上一经曝光引起很大的舆论。

其实,像这类婚姻事件早已屡见不鲜,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见不到的。年轻人总是精力格外旺盛,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让自己的得到释放,以至于做出一些后悔莫及的事情。

曾经就有一个18岁的男孩交往了一个32岁的成熟妇女,分后手两人藕断丝连,最后不慎将自己的前女友强奸。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背后又存在着怎样匪夷所思的故事?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

意外喝多,两人再次见面

故事的男主人公名叫王涵(化名),是一名刚满十八岁的年轻小伙,女主人公却是已经离过婚的32岁少妇黄敏(化名),两人曾有过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经历,结果却不欢而散。

某天黄敏因为失联的痛苦在酒吧买醉,想要忘记那个让她魂牵梦绕的男人,酒精一杯一杯的下肚,黄神志也开始变得不清醒并胡言乱语,没一会就瘫软在吧台。

酒吧的工作人员见状连忙询问情况,还没等她开口呕吐物先从嘴里喷涌了出来,工作人员躲闪不及被吐了一身。

工作人员让她拿出手机给她的朋友打电话,她不自觉地拨通那个朝思暮想的人的号码,待机很长时间电话才终于接通。

电话那头的人沉默不语,还是黄敏率先开口:“涵涵,我喝多了,酒吧的人不让我继续在这待了,他们说我喝的神志不清了......涵涵,你来接我好吗?”

“你有没有搞错啊大姐,咱们都分手一个月了,你能不能别再来骚扰我了?”王涵的声音听起来非常的愤怒,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也许是被王涵绝情的话语伤到了,黄敏突然情绪非常的崩溃,在酒吧高声的哭泣。很多客人见到她这个样子被吓得离开酒吧,生意全跑了,酒吧老板稳住黄敏并用她的手机拨通刚才的电话。

“你就来接她吧,算我们求你了,她给你打完电话就像发疯了一样,你就算不想见她也求你把她带回家,算是给兄弟个面子,以后你来喝酒给你打折。”

王涵听后非常无语,不知道黄敏要干嘛,但是听这架势今天是非去一趟不可了,穿上衣服踏上去酒吧的道路。

到了之后黄敏就在酒吧门口蹲着,嘴里还念念有词地在说些什么,这一幕打动了他,想起之前两人在一起的日子,主动放下了自己内心的芥蒂,而后走到黄敏面前扶着她上了出租车。

黄敏看到王涵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眨眨眼才发现来的人就是自己朝思暮想的他,一路上幸福地依偎在王涵的肩膀上,沉浸于这种感觉之中。

见到老情人,难以自持

十几分钟之后出租车停在黄敏家的小区门口,黄敏就像狗皮膏药一样黏在王涵的身上,还不断地挑逗对方。

将黄敏送到家王涵准备转身离开,对方却一下子拉住他的手并委屈巴巴地说:“你还爱我吗,你今晚留下来好不好?”

本就难以自持地王涵顿时无法自持,两人很快便纠缠在一起,欲望的火焰在这一刻被点燃,房间内的气温逐渐升高......或许是爱的太深,亦或者是为了报复对方,王涵前前后后索要了4次。

然而,次日清晨黄敏还没有醒来时,王涵便溜之大吉了。黄敏本以为这是王涵回心转意的预兆,便给他发送暧昧信息,然而全都石沉大海。

这才意识到昨天发生的一切都是欲望的宣泄,他依然对自己根本没有一点感情,黄敏心灰意冷决定不再纠缠。天不遂人愿,几个月之后黄敏发现自己怀孕了,这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

对于一个单身女性来说,养育一个孩子可以说非常艰难,心里抱有一丝期望将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王涵,并表示自己想留下这个孩子和王涵组建家庭。

王涵当时才18岁,哪有男人18岁就心甘情愿结婚的,而且还是和一个32岁的女性。毫无意外,他表示孩子不是自己的,并且让黄敏自己去流产,两人以后再无瓜葛。

黄敏本想利用孩子让王涵回到自己身边,结果王涵压根不吃这一套,气急败坏的她想到报假警。

不久之后黄敏走进公安局,声情并茂地向警察哭诉自己一晚上被强奸四次的经历,警察都表示非常的同情。然而,听完黄敏的描述,却发现案件存在着很多疑点。

因为报警当天距离黄敏被强J已经过去了三个月,为什么他自己发现怀孕后才选择报警?如果是普通朋友,为什么要让王涵将自己送回家中?

基于案件的种种疑点,警方并没有第一时间相信她的话,而是联系当事人王涵。王涵得知黄敏报警说自己强奸脸都气红了,随后向警察说出那一天的经过。

王涵说当天是黄敏主动诱惑他,才导致两人最终发生关系,而且在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女方也从未表达出不愿意或者不适。

两人发生完关系之后,还相互拥抱睡了一觉,所以王黄敏的指责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与此同时,在几天前他刚刚拒绝和黄敏的复合请求,所以怀疑是黄敏刻意报复自己。

截止到此时,警方才得知两人之前是情侣关系。黄敏报案时特意隐瞒有关事实。

根据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说明当天她是在非自愿的状态下与王涵发生的关系,最终警方因为证据不足,没有对王涵进行定罪。

爱恨情仇,昔日爱人反目成仇

看到这里,大家肯定十分好奇黄敏和王涵之间有着怎样的纠葛。原来,32岁的黄敏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前夫是一个大男子主义十分严重的男人,结婚之后便要求黄敏做一个全职的家庭主妇。

黄敏却是一个事业心很重的女人,渴望在事业上有所建树,两人的观念一直存在分歧,后来即使孩子出生也没有改变这种局面,于是选择和丈夫离婚。

随着时间的流逝,她逐渐感觉自己的内心被寂寞侵蚀,依然渴望被爱。在朋友的推荐下开始去酒吧寻找真爱,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了王涵,对方长相帅气穿衣打扮也非常时尚,第一眼便爱上对方。

黄敏当时已经32岁,但是一直十分注重保养,看上去也是风华正茂,也吸引了王涵这样的小年轻。随着接触的加深,两人的感情也慢慢升温,很快便成了彼此的男女朋友。

就在这个时候,黄敏才得知王涵只有18岁,一度让她对两人的关系产生怀疑。但她又深陷王涵的魅力中不能自拔,于是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年龄,也没有告诉王涵自己之前结过婚。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后来王涵在黄敏的家中偶然看到一张离婚证,好奇的打开看了一下,发现自己的女朋友不仅离过婚,而且还比自己大了十几岁。

正值盛年的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和黄敏提出了分手,并切断所有的联系,也正是如此才有了上文中的一幕。

根据警方的调查发现,黄敏和王涵发生关系当天并没有表达自己对发生性行为的拒绝,案发之后也没有立即向警方报案。

根据当事人的描述,发生关系时黄敏并没有抗拒,最重要的是两人之前还是情侣关系,王涵的行为是否构成强J罪就很难去界定。

强奸必须是非自愿性的,也就是说由于暴力、威胁、欺骗、恶意操控或者无法辨识情况的原因,被害人没有自愿参与或者没有能力表达自己是否同意参与性行为。

黄敏很显然并不排斥和王涵发生关系,在两人发生关系之前王涵也没有进行什么出格的行为,只是将对方送回家中,准备离开时被黄敏拦了下来,说明黄敏是自愿的。

综上所述对于王涵是否强J黄敏一事,我们是很难做出肯定或者否定的判断的,根据疑罪从无原则警方最终认为他无罪也是合情合理的。

其实,不管这件事情谁对谁错,成年人要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所有的后果都要自己承担。

上述的故事就是一个反面教材,我们应该引以为戒规范自己的言行,不做伤害自己或者伤害别人的事情。

现实生活中,因为婚姻、彩礼和男女关系引起的悲剧屡见不鲜,所以我们应当远离这些是是非非,不爱就不要伤害。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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